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国星光电(002449.SZ)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其发行特定用途股票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6年4月7日,国星光电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佛山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特定目的股票审核中心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了公司特殊目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此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告称,公司发行特定用途股票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决定。中国证监会最终是否以及何时批准注册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5日,国星光电公布了《2025年股票发行计划(修订草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97,012.39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建设及生产项目、光电传感器及工业传感器建设项目、智能健康设备试点、智能家居显示及Mini背光模组建设项目、智能汽车应用建设项目系统和设备、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的特定用途股票为人民币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所有已发行股份均出于特定目的而发行。本次发行面向最多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包括公司大股东佛山照明。其中,佛山照明定向发行A股认购金额为1.16亿元。未来实际发行阶段,不再考虑实际发行价格。最终认购数量将确定。根据最终调查结果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其尾数四舍五入,剩余股份向其他发行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发行人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该问题p本次发行的大米价格不低于定价参考日前20个工作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即185,543,150股(含股本)。佛山照明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佛山照明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除佛山照明外,本次发行目的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向公司发行股份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佛山西格玛合计持有公司21.48%的股份,佛山照明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佛山照明为广盛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盛控股集团为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均为佛山照明,实际控制人为广盛控股集团。特定目的发行股份并不意味着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期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振宇先生、王宁先生。
(编辑:魏敬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