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彭云佳)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1日发布文件,明确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提升三年活动。该行动有明确的时间表,到2026年底,所有在役城市卫生院(含区分中心)和床位30张及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医疗质量管理行动。到2027年底,覆盖范围扩大到其他市级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大到农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文件规定,主要经营范围为市级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次行动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提出管理体系、人力资源建设、重点诊疗协调三个方面的九大主题。具体来说,首先制定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在医联体内部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机构,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其次,对医务人员开展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的培训,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三是细化医疗质量提升内容提高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抢救质量、促进药品规范合理使用、保证检验检测质量、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院内感染防范措施、提高住院和手术质量等与重要诊断和治疗相关的护理。报道称,2026年3月至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发布报告。计划已制定,所有州都动员和部署。实施阶段为2026年4月至2028年10月,各地方政府结合自查整改、推动质量提升、年度考核等情况,作出具体部署和总结。审核时间为2028年10月至12月确立阶段,系统总结三年工作成果,评价目标实现程度。
(编辑: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