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更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银行理财子公司转型发展的决策协议,完善理财公司监管体系,推动构建符合自身能力的差异化发展和监管模式,国家金融监管局近日公布了《理财公司管理公司监管资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财富管理公司监管资格办法》)。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26条,包括总则、资格审查的规范要素和方法、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和实施细则等。资格结果的实施、应用和补充规定。规定了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资质、评级要素、基本程序、保密监管等总体要求。一是明确监管评级因素和方法。 《办法》设立了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六大主要评级模块,并分别设定了10%、25%、25%、15%、15%和10%的评分权重,并设定了加分、扣分和等级调整因素的目标,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财富管理。二是明确资格监管的基本程序。监管评估包括机构自评、初评、评审、结果评论等环节。监管机构完成评级后如果发现评级期内未知的重大情况,或者财务管理公司的风险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动态调整监管评级结果。三是明确保密监督原则。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至6级和S级,是监管机构配置监管资源、落实市场准入、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加强监管指导,发挥资质“指挥棒”作用,鼓励财务管理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这将加速行业转型发展,帮助金融管理公司提升投资研究和风险管理能力。蒂监管资源的合理化。这有利于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下一步,国家金监局将加强监督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办法》,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质量和效率,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平稳规范发展,更好满足居民资产管理需求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加成健)

你可能也会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