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各公募基金公司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总体而言,业内认为,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基金代销活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是对《促进公募基金优质发展行动计划》的配套举措。征求意见稿共9章37条,对一般广告公关活动、直播广告公关活动、基金销售公关信息和费用、基金销售业务业绩评价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行业经验埃茨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新规大幅提高了基金销售的标准。过去的行业惯例是明确禁止的。不允许使用“正回报”或“正回报概率”等促销用语。不允许鼓励性增加基金规模和增加基金规模。基金管理人不能过度推销自己的基金以快速筹集资金。不得以销售收入、销售规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明智的公关申请草案首先要对广告和公共关系活动制定明确的要求。其中,基金的业绩表现超过几个月,少于一年的回报不应进行年化。基金业绩评级必须参考基金评估机构至少三年的公开数据,包括基金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日期、同类基金的类型和数量等c.在展示基金业绩时,需要同时展示基金的业绩波动风险指标,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释。基金业绩的列报期间必须与收益风险指标的列报期间一致。不得使用可能导致投资者忽视风险的“正回报”或“正回报潜力”等宣传用语。这一限制引发了业内的激烈争论。记者还注意到,“正收益”一词经常出现在基金销售平台的广告语中,部分平台还推出了相关榜单。新规一旦颁布,相关平台将接受更严格的合规测试。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谨慎选择促销条款,不得以不请自来或夸大的语言或标题误导投资者,不应公开披露基金的规模或其增长。关于基金经理的晋升,征求意见稿也划出了一系列红线。不要为了快速筹集资金而过度提拔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应与实际投资管理经验相混淆。另外,基金评审和奖励结果不应与管理员联合推广。以上只是该行业在整体广告和促销工作中重点关注的一些方法。总体而言,基金业绩不应单方面宣扬,而应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客观、全面地呈现。应该淡化个体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打造投研平台。 “唯规模论”应该被抛弃。直播标准化 近年来,网络直播盛行,基金合作企业也纷纷加入直播大军。然而,直播对资金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提出了重大挑战。征求意见稿专设一章,严格限制以回播方式进行资金广告宣传。包括:不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直播平台不能干预基金代销业务的链接,也不能收集、传输或保留投资者资金交易信息。在网络空间提供办公室租赁等服务或者开发信息技术系统促进基金流通的,应当按照《证券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通报程序。同时,直播机构向投资者推介基金,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执业。基金销售代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主播可以用资金展示相关内容或者提问。您无法回复或发表评论。直播平台必须关闭红包打赏功能,主播不得向观众收取红包。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直播操作,要进行直播脚本合规性审查,提前列出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制定应对标准。直播需要备份脚本来处理紧急情况。直播过程中出现不良影响应及时纠正。直播结束后必须填写合规记录表。针对非特定受众的资金广告、促销和其他直播材料必须为您保留至少 20 年。 《上市费用征求意见稿》对上市费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基金销售信息和费用的披露。内容: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在投资者点击基金产品摘要链接后直接展示基金产品摘要内容。基金的认购费、销售服务费、赎回费、客户保留费等费用水平必须充分披露。如果投资者赎回基金,应提醒其交易将产生的赎回费用水平,并列出不同持有期对应的赎回费用水平。征求意见稿提出,基金销售机构以基金为基础收取销售佣金的,必须充分披露销售佣金的定义、收取方式和数额,不得使用不收取(不允许)销售佣金等表述作为广告口号。客户保留费水平必须按照《基金客户保留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为遏制频繁短期买卖基金、单方面追求销售业绩的现象,征求意见稿对基金销售业务的业绩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代理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销售业绩评价体系,建立了评价指标和相应措施。系统内应明确相应的时间区间和权重,并建立问责机制,引导投资者进行短期申购、赎回、频繁申购、赎回等行为。基金销售行业长期盛行的“规模论”将被彻底废除,相关规章制度也将收紧。征求意见稿指出。销售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价指标应包括基金销售和持有规模、签约后新发行基金的规模和比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模、逆向销售等。此外,评价投资者盈亏的指标还应包括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盈利投资者比例、投资者持有期限等。同时,基金管理人和发行人指出,应更加注重评估股票型基金持有规模和投资者持有期限。销售收入不应合并计算投资者的损益。销售规模是主要评价指标。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基金销售业务发展相关指标评价期限不少于一年,投资者权益评价指标资产和损失主要是三年或以上的中长期。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基金销售的其他做法,包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不得展示少于三年的基金业绩评级,不得对基金销售或基金规模进行评级。此外,草案还从廉洁从业、自我管理的角度提出了要求。生态改善意见稿一经发布,不少业内人士惊呼:“事情将会改变”。一旦新规生效,以前非常好用的营销套路很可能会被彻底封杀。然而,在更多人看来,这是销售环境收拾残局、真正回归“投资者利益至上”的转折点。 “这与目前已颁布实施的销售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等一系列规定是一致的。管理指引,都是落实《促进优质公募基金发展行动计划》的支持措施。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目的,就是要取代行业目前存在的“强调规模、压缩利润”。目标是彻底扭转“重创业、轻管理”的不良生态,改变企业价值真正增长的方向。关注投资者利益,优化持有人体验。 ”一位公开市场官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该人士认为,投资者要想有良好的投资体验,一方面基金本身良好的业绩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销售行为也很重要。 “一方面,这个建议草案敦促基金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抑制规模驱动,避免冲动。”电子营销。其实就是利用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性,克服散户投资者先天的人性弱点,从而解决入口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必要通过一些制度规定,进一步把控投资者的适当性。”该基金销售代表告诉记者,“我们目前的估值都考虑了持股规模、客户数量、权益产品比例、投资者的定投状况等,估值的一些内容与之前的初步意见有重叠。”中信建投(601066)证券非银金融团队指出,未来基金发行行业需要加强预期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直播应定位为信任转换和交易支持的一步,以准确识别目标客户群。而不是一般的营销工具。该行业需要通过投资者教育和专业服务将费用透明度转化为客户信任。基金销售机构应积极优化客户结构,重点服务长期投资理念成熟的客户群体,强化逆周期设计能力。
(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