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研究教育树立和践行党的整体政治正确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经党中央批准,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研究教育重点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将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开始,一般于7月底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国集团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和平国家的指示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为人民谋利益、科学决策和实践是总要求。要以推进学习、验证、改革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事求是、追求真理、求真务实,为人民办实事,努力办政绩,切实防止和纠正政绩观念偏差,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规定。我们将坚决有效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拿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成果,推动“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这是我们实现良好开局、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复兴事业的有力保证。 《通知》强调,学习教学要坚持主题式、简单实用、不分批次、不分阶段,认真落实学研讨、解决问题、纠偏、立规章制度、开放教育等工作安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区、行业、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化立党为公、造福人民的思想,更加要加强。区以上领导班子和成员通过督导检查、调研了解舆情,深入排查政绩观念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政治精神差距,追根溯源,强化党性。要坚持核心巡视整改一体化,深入落实精神学习和教育纠偏八项核心要点,抓好“十五五”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巡视整改,开展巡视整改。边行动边采取措施,集中整改未解决的问题,持续推动整改落实。我们要认真抓好规章制度建设,认真审视现行体制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就废止,该修改的就修改。要坚持开放教育,在倾听公众意见中投入发展和解决问题,在公众监督下接受纠正和修改,并检验结果让公众评判。我们主张把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办实事为群众办事,让群众用得着。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发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策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的结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了解领域、行业实际,加强保密指导。使用适当的公共关系和目标并避免官僚主义。
(编辑:富忠明)